据新华社1月14日电 财政部近日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启动家电下乡试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将由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他表示,家电下乡试点将实施到今年5月底之前。家电下乡补贴产品是否能够保证真实销售、企业是否能够提供优质售后服务,需要地方政府加强监管,而补贴资金的核定和发放的具体工作也在地方,因此有必要中央地方联动,责任共担,共同推进。
每户每类限购2台
该负责人说,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因此家电下乡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用到我国广大农民身上。
他说,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应即时到财政部门申报补贴,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