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新会区国税局获悉,经过一年多的慎密侦查,日前,新会区人民法院对操控三个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鲁仕汉作出刑事判决,判其有期徒刑12年;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家公司共判处罚金500万元。
据了解,从2005年1月份起,鲁仕汉操控中兴实业、传能机电设备、翔和贸易等三家公司,以收取手续费以及支付开票手续费手段为他人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7份,价税合计5249多万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762万元,数额巨大。
2006年9月,新会区国家税务局在初步查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的情况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将上述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移送江门公安局新会分局,经过区国税、公安、检察三方历时一年多的共同侦查,终于将此案查清。 (李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