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月13日电 2007年浙江省58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均超过了亿元,其中24个县(市)的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
浙江省现有36个县、22个县级市和32个区。2007年,浙江省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3240亿元和1650亿元,分别是2002年的2.8倍和3.1倍,全省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由2002年的15.6%提高到了2007年约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