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0日,蓬江区召开低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该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保障该区贫困群众的日常生活,副区长钟丽卿参加了会议。
据悉,蓬江区从1997年1月正式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200元/人月,农村100元/人月,一个季度审批一次。如今该区的低保覆盖面逐年增大,城镇标准升为280元/人月,农村标准升为200元/人月,审批管理也变为动态管理,随报随审随批。
钟丽卿在会上表示,目前,该区低保工作仍存在着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核实难,补助尺度难以把握,低保专职人员少,民政干部工作量大压力重,低保标准不统一,城乡差异较大等问题。下一步,该区将做好低保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做好提标资金测算;对于低保边缘和特殊困难家庭采取分类救济;加强动态管理,做好居(村)务公开。此外,要做好提标摸底测算工作,今年拟城镇、农村的标准均提高20—30元,各镇街要做好摸底测算工作,争取在下半年实施。(本报记者 梁绮桦 通讯员 洪曼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