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部署,今年年初,开平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将正式启动。
据了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主要有五项任务:一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状况,认真查清各种污染源的数量和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去向,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二是严格依法普查,依法保障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及商业秘密,严肃查处各种干扰和弄虚作假行为;三是确保普查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强化质量控制,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四是健全环境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以这次普查为契机,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同步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及检测手段建设,形成科学的环境评价体系;五是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对普查数据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改进监管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城乡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开平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将于今年年初正式启动,3月底前完成对污染源进行的全面调查,4月份进行数据填报、录入和审核、抽查,5月底前汇总向江门市报送普查数据,并向江门市普查办提出验收申请,今年下半年完成普查数据分析汇总,提供主要普查数据,编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同时开发利用普查成果。
开平市委常委谢超武强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污染源普查作为一件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普查办、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都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要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检查验收,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本报记者 伍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