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力军(前排中)一行检查台山电厂脱硫设施。本报记者 苏占宁 摄
本报讯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带领核查组到我市检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对我市建立完善“潭江模式”保护水资源给予充分肯定。省环保局局长李清,市领导王南健、聂党权、钟军等陪同检查。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核查组一行在我市先后检查了台山电厂的脱硫设施、潭江水质等,并考察了世界文化遗产开平马降龙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在经过对潭江水质进行检查后,张力军再次肯定了我市通过在全省率先实施流域跨界水质达标管理,建立起潭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行动工作平台的“潭江模式”,使潭江流域各地区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同时,水质也得到较好保护。他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强对江河流域管理,保护好水资源。
据悉,为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去年我市先后印发了《江门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把污染减排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市(区)、镇(街)以及重点污染源,共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工程8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3项;对84家污染企业下达减排任务,其中涉及化学需氧量减排50家,涉及二氧化硫减排34家;同时,根据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要求,我市多方筹措资金,及时启动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目前我市已有13家重点污染源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我市还组织成立了“江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工作组”,对监测任务实行统一调度,较好地完成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任务;此外,我市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以清洁生产推进工业污染减排。为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增量,我市还严把环保准入关,对不符合批复总量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验收,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上马、未经环保验收违法生产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
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我市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去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基本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此外,去年我市对主要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流经我市的西江、潭江干流水质良好,各主要水体均符合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本报记者 冯雄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