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来论
《江门日报》2008年1月2日A06版登出一条令人振奋的消息:台山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台城范尼·邝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邝晓健向生活困难的台山好媳妇孙末妮赠送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还把孙末妮的孩子从乡下接到台城读书,让孙末妮得以更好地侍奉公婆、抚养孩子,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她一家的生活困难。这一善举,为建设和谐江门作出了贡献,值得大赞一笔。
孙末妮是江门五邑侨乡一个十分典型的好媳妇。原籍河南的她,12年前在相恋才3个月的爱人去世后,千里迢迢来到爱人的家乡台山,为其生下遗腹子、侍奉父母,坚持10年依然深情不改。历尽生活的艰辛及社会上少数人的误解后,终于得到不少好心人的同情、关心和帮助,尤其是得到邝晓健的关心和爱护。在关心、帮助孙末妮的过程中,《江门日报》也充当了重要角色,多次在报纸中及时报道,并同有关部门推荐孙末妮参加“爱在江门”杰出人物评选,使她成为18名正式候选人之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要让全社会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笔者认为,在全社会实行“五有”的同时,应当特别关注为社会、为国家作出了特殊贡献的功臣和“好人”,切勿让这些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比如,为人民解放事业出生入死的老红军、老革命,为国家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劳动模范,为勇斗歹徒、光荣负伤的见义勇为者,以及像孙末妮那样,全身心抚育孩子、侍奉公婆的好媳妇,都应受到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今天,邝晓健挺身而出,可以说,她也是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模范,建设侨乡“五有”和谐社会的模范,像邝晓健这样的“大好人”,我们也应祝愿她一生平安,事业发展,为建设和谐侨乡作出更大贡献!(卓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