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台山市消委会获悉,2007年1—12月份,他们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等453宗,其中,受理投诉123宗、转各执法部门处理5宗、法律咨询325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165653.48元。
据台山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消费维权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投诉重点仍集中在手机等方面;二是本地居民消费维权意识增强,与往年相比,投诉案例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三是涉及到老年人消费的案例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购买保健品上。
针对涉及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引发的纠纷,台山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保健品终归是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拿来治病,在购买时一定要考虑清楚。 (本报记者 严建广)
相关新闻
青少年维权意识增强
本报讯 “叔叔,我是一名小学生,我能投诉吗?”去年秋季开学不久,台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李江凡接到台城某小学一位小学生打来的电话,这位小学生想向他们反映问题,但是又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所以就出现了前面的提问。
“当然可以了,你有什么事情?”李江凡问这位小学生。“我们这个学期给学校交了伙食费,可是学校的饭做得不好。我们交了那么多钱,却不能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这名小学生说,“我想我也是消费者,所以就想向你们反映这个问题,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了解了情况后,台山市消委会及时与该小学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了这位小学生反映的问题,学校表示会改善学生的伙食情况。
“当时,接到这位小学生的投诉,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李江凡告诉记者,“作为一名小学生,能有这种维权意识,真的非常难能可贵。我想,这一方面可能是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在日常的教学和生活中告诉过他关于维权的知识,另一方面可能是我国这么多年来的消费者维权宣传影响了他们。看到年轻的下一代有了这样的法律意识,我真的很高兴。”
据李江凡介绍,近两年来,中小学生向台山市消委会投诉的情况多了起来,每年都有10多例。李江凡告诉记者,去年早些时候,台山一中的一位男生使用一家公司的电话充值,但后来发现卡里的钱被无缘无故地扣掉了,于是他就去找该公司的营业部反映情况,问为什么要把钱扣掉。先后去了几次,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也没有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为了这事,他不仅花了车费,还耽误了学习时间。男生的爸爸知道后骂了儿子,认为就为了几十元却耽误了那么多时间,不值得,但是这个男生很执著,认为自己的权益就是要维护。在几次去找营业部未果的情况下,这位男生无奈地找到了台山市消委会。台山市消委会非常重视,就找来了该公司的负责人了解情况。该公司的负责人在知道情况后,也很重视,通过公司系统了解了事情的原委。查明情况后,他按照这位学生提出的要求,给予了圆满的答复。
“在这位中学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执著精神,”李江凡说,“这种精神在很多消费者身上还是缺了一些。” (本报记者 严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