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2007年12月31日,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去年以来,该省共有1678名干部、富人、名人超生被查处,其中,3名人大代表被罢免,4名政协委员被撤销资格。孝昌县龙腾水泥公司董事长、该县政协委员历少清,2006年违法生育第二胎。他受留党察看处分,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并征社会抚养费76.55万元。这也是该省目前最大的一笔超生“罚单”。
“相对于他们的资产,这些钱也就是他们几顿饭钱,但就是这样,这钱也很难征收到位。比如历少清,至今只交了10万元。”湖北省人口计生委一位人士说。
富人名人交了罚款就能生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超生者要征收惩罚性的社会抚养费——按照上一年度所在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村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倍数征收。
“对于有钱人而言,几万元与几十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不值一提。再者,一些私营、民营企业主,其实际收入难以核准,违法生育后,交那点罚款不算什么,根本不能起到惩罚的作用,或者他们通过各种手段,最终只缴纳了很少的社会抚养费了事,致使以上年度收入为社会抚养费征收基数的法规,在实践中难以彰显公正。”湖北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江中三说。
那么,传统的对超生者的行政处分奏效吗?即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超生育者予以纪律处分,例如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对此,一位计生专家说,目前社会上的“超生新贵”,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单位限制,行政处分对他们就没有了约束力。这样,“超生罚款”就演变成了富人、名人“交了罚款就能超生”。(《楚天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