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劳动合同法》从今日起开始实施,记者日前通过采访,发现我市企业对《劳动合同法》普遍重视,接受采访的企业负责人对《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都能“顺手拈来”。由于《劳动合同法》细化了企业的责任,我市许多企业在制订内部规章制度、细化内部管理方面下了真功夫。
对绩效考核更重视
市高新区一家机械公司的总经理马先生告诉记者,他最近主要的精力都放在和员工沟通上,以及与工会协商制订细化原有的内部规章制度,并按要求在公司内公示。市区某电信公司总经理赵先生在邀请有关专家做了几场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讲座后,把工作重点放在深化内部管理上。他表示,《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这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细的要求。元旦放假后,该公司将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培训,希望这些管理人员能有更好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对职工的考核更细化。“我们不希望辞退员工,但一旦有情况发生,就希望能够依靠细致的绩效管理拿出更多的依据来。”
可能会淘汰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
受访企业大都认为,《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为员工争取利益,在某些方面肯定加重了企业成本,但只要在执行的过程中一视同仁,就没什么好说的,他们认为,在更加公平和法制的环境下一较高下值得期待。
鹤山市高信制衣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峰昌说,该公司对《劳动合同法》反应比较平和,没有出现所谓的企业恐惧症和过激反应。他说,如果公司以前就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管理,尽量善待员工,就不会对《劳动合同法》另眼相看。他个人的感受是,今后招员工可能会更容易一些,因为双方都彼此信任和约束,他同时预测,《劳动合同法》里对企业责任的细化可能会让一些以前不规范的中小规模企业受不了,“将一些畸形的、不负责任的企业淘汰出市场,对整个行业是一件好事。”
鹤山银河光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唯宏说,《劳动合同法》使原来一些不稳定的方面变得稳定,比如招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员工的频繁流动;同时也可以使企业早点作出规划,跟整个国内市场统一步伐。他说,由于大家都是刚接触这些新东西,所以短期内接受起来有点不容易,总感觉负担加重了很多,不过他认为,大家都是付出一样比例的成本,没什么好抱怨的。
签订劳动合同对双方有好处
鹤山市建宏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梁宏国说,《劳动合同法》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家都按合同办,双方明确责任,不会含糊不清,对员工和企业都有好处。
市高新区的马先生也表示,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要买社会保险,按规定,单位和个人都要按比例承担:“有些经济比较困难的职工就有不签劳动合同的想法,还有一部分不愿签合同的是没有稳定下来的外来工,他们担心迁来迁去太麻烦。”马先生透露,“面对这些不愿签合同的员工,我们的办法:一是不招用这些员工;二是让他们主动写申请书——但这也是权宜之计,毕竟与法律不符,追究起来责任依旧需要企业来承担。”马先生苦恼地说。
在采访中,有的企业老板流露出了担心,认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对此,同样有企业老板说,在公平的法制环境下,大家所要担的风险是一样的,活不下去就是自己管理上的问题。该老板举例说,几年前国家征收增值税的时候,从4.6%增加到17%,很多企业恐慌地说“没法活了”,但是一段时间后,大家还是心平气和地接受了。(王亚方 张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