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会,判处犯抢劫罪的黄某迎、梁某洪、故意杀人罪犯黄某富死刑并立即执行。
据了解,梁某洪与伍某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因无钱吸毒,公谋抢劫财物。2005年11月10日晚7时许,梁某洪带着一把木柄单刃刀,伍某添则携带匕首一把,驾驶车牌号码为粤JH×22×的红色摩托车行驶至开平市塘口镇上龙冈村路段时,将骑自行车路经该处的农某逼停在路边,梁某洪先下车持刀威胁农某,伍某添从农某身上搜得装有160元的钱包一个和手机一部。农某奋起反抗,被梁某洪持刀捅刺胸部2刀。后梁某洪和伍某添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农某系被他人用锐器致心脏破裂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同年11月12日,梁某洪被抓获归案。
同梁某洪一起被押赴刑场的还有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的黄某迎以及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黄某富。 (李昕 李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