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传来好消息,江门大昌慎昌食品加工仓储有限公司出口配送型监管仓库已获批准,成为江门关区第一个入仓即予退税的出口监管仓库,也标志着我市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
入仓退税出口监管仓库有别于一般出口监管仓库,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进入大昌慎昌出口监管仓库后,就被视同实际出口,海关可立即向出口企业签发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入仓出口货物即可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从而加快企业资金流动。
据了解,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试点在深圳和厦门关区率先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而后,试点工作扩展到全国各关区。在江门大昌慎昌出口监管仓库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初定的扩大“入仓即予退税”试点范围10家出口监管仓库名单后,该关进一步跟进配合江门市国税局的调研核实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供有关进出口数据,确保海关总署和国税总局对出口监管仓库享受入仓退税的政策落实到位。(李斌 林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