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今年以来我国多部法律颁布实施或修改的情况,市中级法院为预测和发掘由此带来的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金融机构面临的更多更高风险,特于近日举办了“金融案件法律适用与金融债权风险防范座谈会”。人民银行江门支行及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4家银行的江门分行,以及东方资产公司江门工作组、信达资产公司广州办事处等资产公司的主管部门领导和法律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今年,江门被评为新锐金融城市,未来的发展更要求我们以司法手段保持推进江门良好金融秩序的建构,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主管民事审判的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林慕恒告诉记者。
会议在坦诚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与会金融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代表踊跃发言,从具体的法律适用、个案的分析、法律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们就与会代表提出的种种问题作了细致解答。“能够与经验丰富的法官们直接交流热点、难点问题,对于我们树立更高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了解金融案件法律适用的标准太有意义了!这样的机会很难得。”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马仲康经理会后兴奋得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李昕 通讯员 王昭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