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1日,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建民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京广、张洲桂、林卫红、邹达明、甘景林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区长陈社胜、区法院副院长张赞天、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锡昂,各镇人大副主席、会城联络处副主任、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本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保护饮用水源造福子孙后代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对本届人大二次会议交办的议案1件、建议64件认真办理,其中被采纳并已得到解决的13件,占建议总数的20.31%;已采纳列入工作计划的43件,占建议总数的67.19%;作出解释的8件,占建议总数的15%。在办理保护饮用水源造福子孙后代议案过程中,区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保护饮用水源的力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有序进行。会议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饮用水源的监测和保护力度,对污染饮用水源水环境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要大力开展水法等法律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觉保护饮用水源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对《关于保护饮用水源,造福子孙后代的议案》办理的力度,尽快制定办理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要进一步认识代表建议的作用,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促进部门之间的分工负责和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确保办理质量。进一步强化对代表建议办复的催办、督办工作力度,严格办理工作的时限和要求,各承办部门也应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组织好代表建议的办复工作,确保办复工作依法有序地完成。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区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法院认真执行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两年多来,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1014宗,占同期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53.37%;参审民事案件495宗,占同期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5.52%,加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区检察院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设立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加强人民监督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拓展了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的途径,促进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会议要求,区法院要进一步把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关,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优势,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真正价值和功能;区检察院要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程序和管理方式,努力使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程序和管理方式真正体现外部监督的特征,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进程,加强对选聘的人民监督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会议免去谭社连的新会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本报记者 谢富瑞 通讯员 陈焜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