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天气干燥,会城俗语“北风草脆”,是重点防火的季节。火灾猛于虎,消防大于天!民间将火灾比喻为“冇牙老虎”。虎爪犀利,虎牙最凶。“冇牙老虎”不是没有了牙齿的病虎,而是无需牙齿就能疯狂吞噬的猛虎。
特大火灾铭记历史
翻开新会历史,特大火灾不只烧掉大量财产,更吞噬了无数宝贵生命,令人惊心动魄:
——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九月二十日,当时属新会辖区的江门河面火灾,烧船200多艘,死100多人;
——同年十月十八日,会城河南火灾,烧铺户400多间;
——清咸丰二年(1852年)八月十六日,会城河南“帝临堂”演戏失火,烧死200多人,会城民间流传有“火烧帝临堂”典故;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初九日,三江演戏火灾,烧死男女老少472人;
——民国元年(1912年)九月初一,火烧会城河两岸的“板仔行”(即大南路)、二司街、河南路等4街,烧铺户200多家,可幸由于近黎明起火,人们惊醒逃命,未有伤亡(据说商铺“广同信号”事前买了保险,怀疑纵火骗保所致)。
今天的会城大新路旧名东隅街,它与南隅街、西隅街、北隅街(今朱紫路)构成“十字市”,东隅街近十字市的一段因失火烧了很多商铺,重建后改名为又“大”又“新”的“大新街”,路名也折射了这段历史。
旧时代消防落后状况
过去“冇牙老虎”如此肆虐,是大众对消防认识不足吗?不是。百姓对火险最为敏感,连没有文化的家庭妇女都这样说:“小摸入屋偷唔世;火烛连凳仔盒都冇张。”此方言意思说,就算是小偷入屋,也偷不完家里的东西;但失火将烧掉所有物品,连小板凳都不剩一张。可见认识直接而深刻。是灭火人心不齐吗?也不是。平时确实人心不齐,事不关己时,很多人抱有“小理小大吉,多理唔得甩”(俗语)的心态,但一当发现邻近火警时,则是关系自己的事了。人人皆知“火烧驼拉隔篱”,这方言俗语的意思是失火拖累邻居。隔篱,即隔篱邻舍,旧时邻屋之间的空地插篱竹间隔。
一户失火,前后左右的都会来扑救。据资料分析,容易造成“望火兴叹”有下列主要原因:
一是队伍不专。消防力量单薄,清代县署内虽分设有“工房”典吏1人领导,负责管理河道、水利、消防、城工、桥梁等建设,但县里没有专职消防队,仅在县城旺街由商业机构自发成立义务消防民间组织。从现存景堂图书馆、订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重订于光绪戊戌年(1898年)的《南隅街保良社条款》可知,当时会城出名的南隅商业街有120多间商铺参加“保良社”,由每户按生意份额捐助治安基金,其中消防有明确规定:6个社各设大太平桶1个,各铺设小水桶3个,平时装水以备灭火;如发生火灾,每铺户派1人持灭火工具救援,由保良社指挥;处于下风的铺位,必须将其瓦面、桁角拆清,以隔离火路,火熄后由保良社负责修复。
二是器材落后。没有自来水,发生火警后,人们只能用水桶在河涌、池塘、水井打水浇火,商铺购买的“铜笔”,喷水只有2—3米的近距离,高处火焰无法射熄。后来,一些商业发达地段,如南隅街、浐湾街、大新街等筹资设“水车公馆”,专门放置消防水车,因水车又叫水龙,俗称“水龙馆”。其中今华侨大厦的地方原为3间铺位,第三间即是大新街“水龙馆”。据见过这种水车的梁如松老先生回忆,水车高1米多,长约1.5米,宽不足1米,重约100多公斤。车子前后有宽大的贮水槽,底部装有铁轮,可以随意推入小街窄巷。它灭火时靠水泵将水槽的水压入水枪口喷出,可射3—4米远,在当时算先进。此外,“水龙馆”还备有数十个水桶和消防帽、胶管等消防用具。
三是防范不足。未确立“以防为主”的思想,缺少“应急预案”。如演戏、帝临堂庙会等大型群众聚集活动,没有足够的消防措施。同时,街巷狭窄,交通不便,往往最终由于火势迅猛而无法遏止。此外,建筑物绝大部分是砖木结构平房,不少还是木板或葵篷搭盖,加工储存葵扇的扇寮多,农村更是茅舍、葵棚多,秋冬气候干燥时,往往容易火烧连片。
建国后消防成绩显著
消防在社会管理中不可缺少,并且要与社会同步发展,民国时期消防工作已大有改进,建国后的消防工作更摆上重要位置。在今天维护社会安全的“和谐卫士”——人民警察队伍中,除有户籍警、治安警、刑警、巡警、特警、交通警、边防警、武警、森林警、缉私警和司法警等警种外,还少不了消防警,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失火焚烧粤语俗称“火烛”;消防车俗称“火烛车”。“火烛”其实是古汉语,较早见于宋代。“烛”有点燃,燃着的意思。又有星名“烛星”,“所烛者,城邑乱。”(《史记?天官书》),这有助于理解“火烛”的含义。火烛中火龙乱窜,“火连嚟”,“火无情”(俗语)。训练有素的专业消防战士能斩断火龙,降服“冇牙老虎”,是“拿龙捉虎”(会城俗语)的英雄。
消防部门有“拿龙捉虎”的本事(本领,会城方言),并建设了一支精良的扑“虎”队伍。建国后,新会消防工作得到越来越重视和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1951年12月有701个义务消防队员分成6个义务消防中队。1956年成立公安局直属会城消防队,设专职消防员6人,队址设在西隅路。
1964年5月改为县消防队时,人员增1倍,队址迁至朱紫路。同年底再迁至镇前路时,消防干警增至18人。从1965年起,专职消防警改为五年义务兵役制。1978年升格为消防中队,迁至城北路。2007年9月29日,在三和大道新城区的新队址落成启用,这是新会公安消防队第五个队址。新旧址齐用,人手增加。
扑“虎”的武器也日趋先进。拥有水罐车、泡沫车、灭火战斗指挥车及货运车等。随着城区迅速扩展,高楼大厦拔起,在政府的支持下,投资640多万元从芬兰购买的、具有国际90年代先进水平的曲臂梯消防车于1998年3月安装使用,从此有了高层建筑物消防设备。新址建设投入19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功能和设施齐全。(林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