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近期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大幅上涨,市民投诉有所上升的趋势,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日前依法对蓬江、江海、新会三区的4家石油气充装企业及中转站的YSP-15型钢瓶进行了计量和安全大检查,抽检结果显示,4家企业均存在计量不合格情况。
据介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YSP-15型钢瓶的充装量每瓶必须在14.5±0.5公斤范围内,少于14公斤或多于15公斤均不允许,且每批的平均偏差必须大于或者等于零。也就是说,每批充装量的平均值不得少于14.5公斤。执法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依法对4家公司充装的4批YSP-15型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了现场计量检验,对现场抽样的每一瓶液化石油气称量了总重量和皮重。检验结果显示,抽检的4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均实际含量分别为14.305公斤、14.41公斤、13.88公斤和14.29公斤,均被判定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法对这4家石油气企业进行了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徐铃静 黎健松 刘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