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高速公路丢卡,常常引起计费纠纷。记者近日从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客户服务中心获悉,根据新出台的处理机制,丢卡车辆不一定像以往那样按全程(或按双倍或按最远距离)来收费,另外,智能计费卡丢失或因物理损坏原因导致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司机应赔偿工本费,每卡最高不超过25元。
《机制》出台,处理更加公平合理
据悉,随着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发展,因车主(驾驶员)丢失高速公路智能计费(IC卡)或无法识别相关通行凭证入口信息后引起的计费纠纷成为车辆通行费收费投诉的焦点,为公平、公正、合理解决这一问题,11月起,我省出台《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按照该机制规定,司机在高速路丢卡、忘记拿卡或所持卡无法正常识别入口信息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先根据车牌号码或卡编号查询车辆的入口信息,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按该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另外,由于智能计费卡(IC卡)丢失或因物理损坏导致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司机应赔偿工本费,每卡最高不超过25元。
对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后计费有异议的,司机可在5日内向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投诉,相关单位应积极做好调查取证及结果处理等工作,整个投诉处理应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接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凡在投诉事件调查取证过程中有任一有效证据(包括车辆流水记录、车道日志、抓拍图片、车道录像等)可证明车辆实际入口信息的,或因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原因导致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的,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向司机退回多收取的费用。因司机责任导致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的,不予退款。
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处理
据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客户服务中心大客户主管卢永健介绍:粤通卡从2003年开始实施,目前全省用户28万多名。从2003年9月至今,江门五邑地区共有粤通卡用户8000多名,其中56%是单位用户,44%是私人用户;38%的用户使用记账卡,62%的用户使用储值卡。因丢卡或因物理损坏导致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而发生的计费纠纷比较少,每月大约只有二三宗,而该公司也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和解决。
卢永健说,造成入口信息异常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收费站收费员操作过快,造成数据只读入一半,变成乱码,出口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这时就需要参考录像。目前在每一个收费站都增加了语音提示功能,刷卡时如果完整将数据录入,将会有语音提示“写卡成功!”如果因刷卡操作过快,只录入一半数据,语音就不会发生提示声音,这时,司机可再次要求重新刷卡,直到有语音提示响起才离去,可避免无入口信息情况。二是由于高速公路建造时间、年代的差异,造成新旧高速公路硬件之间的网络故障,不过这种情况较易处理,目前有关部门已建议相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尽快更新设备。
据悉,以往《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未出台前,为防止司机恶意造成无入口信息的情况,有关部门都会按全程(或按双倍或按最远距离)来收费,常常引起计费纠纷。最近《机制》出台,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保留车道日志录像3个月,一旦出现计费纠纷,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都将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并且保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处理(全省24小时服务咨询热线96533,或江门地区咨询电话0750-3299789)。 (本报记者 梁绮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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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通卡是省政府唯一指定的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专用缴费卡,分记账卡和储值卡两种,用户持粤通卡,将无需缴纳现金,刷卡畅行全省高速公路;配合粤通卡专用电子标签,还可免停车通行自动收费车道,尽享“一卡在手,(免停车)全省通行”的时尚快捷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