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2月7日电 上海的彭女士被医院误诊为乳腺癌,并被切除乳房。这位女士直到数年后才知道实情,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考虑到彭女士有原发病等因素,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日前认定由医方应承担事故70%的主要责任。法院还确认彭女士各类损失费为29万余元,根据70%的责任分担,医院方应赔偿彭女士经济损失计20.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