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据新民网消息,1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就山东乳山核电项目作出四点“说明”,称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环保总局也并没有受理该项目。6日下午,新民网向国家环保总局宣教司求证该消息,该部门确认“说明”确由总局发出,代表官方立场。
环保总局称:依照国家法规,乳山核电项目在正式建设前,应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批准,但目前为止,乳山核电项目并未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并没有受理该项目。我国对核电项目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如果乳山项目向我局正式提出申请,我局会对该厂址是否适合建设核电厂进行科学严密的审查。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