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07—2010年,我市每年将安排50万元扶持台山、开平、恩平、鹤山等革命老区群众发展生产,每年约有400户贫困户获得一定的补助。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区建设,着力扶持老区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贫困农户收入,2007—2010年,我市每年将安排50万元扶持台山、开平、恩平、鹤山等革命老区群众发展生产,其中30万元扶持上述4市革命老区群众发展生产,每户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另外20万元安排到村委会,扶持上述四市及新会区老区村公共事业的发展和维修。
此次扶贫的目标是让更多的老区贫困农户得到直接有效的资金扶持,促进老区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现“扶持一户,脱贫一户”。坚持“以贫困户为对象,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种养业为重点”的原则,结合各地的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扶持老区群众发展生产专项资金的效益,促进老区贫困家庭增加收入,扶持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四市老区群众发展生产,每年约安排400户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主要补助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
据悉,此次重点的扶持对象是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老区贫困家庭。扶持对象必须是上年度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要经本市扶贫办确认资格),项目主要用于扶持发展生产。对有劳动致富能力的贫困户中的妇女、残疾人、计生先进户发展种养业的,优先考虑。(本报记者 谷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