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我市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的以收取服装按金而变相收取押金的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加大力度,严惩利用收取押金非法获利、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对于企业收取押金时的非法行为,要保留好证据后及时投诉。
不退服装按金要受处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人士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杜绝用人单位利用收取押金不当得利。目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经展开巡查,对于在巡查中发现和劳动者来投诉的收取押金行为,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是用人单位为了非法获利而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按照规定,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逾期不退还的,加以处罚。
面对我市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的收取服装按金的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对于服务性行业收取服装按金的行为,鉴于该行业的特性及其收取服装按金的动机,考虑到其经营成本问题,将区分对待。如劳动者辞职或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退还服装的,用人单位应全额退还服装按金;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退还服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服装按金后拒不退还的,按收取押金数依法予以处罚。
采取措施让劳动者受益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他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让劳动者受益,减少目前普遍存在的关于服务行业变相收取押金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就业时,用人单位要求缴纳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从而懂得拒绝此类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针对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急于就业的心态,收取押金来获利,而部分劳动者明知道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是侵害权益,但迫于就业压力只能交纳的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多渠道促进劳动者就业,劳动者有了更多的就业选择,就可以拒绝此类违法行为。另外,有关单位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此类变相收取押金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生,及时纠正,及早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从而最大限度避免同类投诉的发生。
保留证据很重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服务行业以收取服装按金而变相收取押金的行为非常普遍,特别是收取押金为获利的企业,会想方设法把收据、发票之类的证据收回或销毁,让求职者没有证据,投诉无门。该负责人提醒求职者,收取押金签订的合同往往是陷阱,不要盲目签字,即使签订也要保存好合同及预交费用的有关凭证。发现公司有诈,应立即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该负责人还表示,不管用人单位的收费是否合法,都应当给求职者开具发票;用人单位在收取应聘者的费用时,应当向求职者出具发票;求职者要作好事后投诉的证据准备,必须向收费者索要发票。(本报记者 孟庆雷 实习生 容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