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是我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第100天,记者昨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我市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各成员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68987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市场、摊点)116255家次,立案查处案件1507宗,取缔各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3025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4943份,没收食品30534公斤,取得显著的成果,全面完成了“12个100%”专项整治任务,我市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到全面提升和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开始,我市全民动员,掀起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热潮。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经贸、工商、农业、检验检疫、海洋与渔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出击,深入重点区域清查“死角”,发动基层力量扩大整治覆盖面,高压打击与帮扶服务相结合,使我市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到全面提升和保障。八部门还分别为所管辖企业的经营者举办培训学习班,向广大企业经营者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使经营者熟知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统计数据显示,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平均每天出动执法人员近7000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市场、摊点)1.6万多家次。出动人数之多、整治力度之大充分显示了市委、市政府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信心和决心,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检查组的检查,并受到了检查组成员的充分肯定。(本报记者 余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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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100%”
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
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
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
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
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