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市法治工作联络员会议昨召开,会议总结了我市法治工作联络员工作情况,表彰了一批优秀法治工作联络员。市领导梁清兆、黄悦胜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梁清兆指出,2005年以来,我市一直把法治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推动了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一些经验做法受到了省依法治省办的充分肯定。建立健全法治联络员制度,是依法治市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健全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建立,拓宽了依法治市工作的范围,加强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力度,对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就如何进一步发挥联络员作用,推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梁清兆要求有关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治精神内涵,弘扬法治精神。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立足本职,做好法治工作联络员工作,法治工作联络员要增强学习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角色意识,发挥骨干作用;增强督查意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依法治市的发展。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处长吴小洪还为与会者作了专题辅导报告。(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