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11月29日对外发布了《煤炭产业政策》。《煤炭产业政策》指出,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煤炭产业政策》是指导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对推进煤炭工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产业准入、加快结构调整、提高生产力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煤炭产业政策》指出,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
此外,大力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按照资源禀赋、运输、水资源等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煤炭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