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先生被打得鼻青脸肿。王鼎强 摄
近日,市民江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无故被保安殴打,目前仍未得到满意处理和赔偿,而保安所在的物业管理处则表示,对打人事件真相不了解,只愿意赔偿3000元。
双方发生争执
江先生称自己是东华大厦某装饰公司的经理,几天前他的公司搞活动,想在东华大厦前摆放气拱。他到大厦物业管理处办理了手续报建后,便让广告公司在大厦前摆放气拱。
这时,该大厦物管处的保安上前干涉,阻止工作人员摆放气拱。江先生见状向保安解释他们已办理了报建手续,但保安不相信,要求江先生出示发票证明。江先生便告诉保安可到物业公司查询。该保安不愿意,继续阻止江先生摆放气拱,遂起争执。江先生称,保安用手抓起自己的衣服时,他便用手拨开对方的手,然后该保安一拳打到江先生的脸上,接着便是一轮拳打脚踢。江先生还称,在被打过程中,他的手机被摔坏。
被打伤损失不小
当天,江先生就到市中心医院验伤,病历上清楚写着头部血肿。他说,这几天鼻青脸肿,眼睛更是肿得厉害,左眼视力模糊,到现在都感觉不舒服,脚在当天也扭伤了,现在走路很不方便。
江先生称他当天就报警了,双方到江华派出所做了询问笔录。当天晚上,派出所的民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最后经派出所的调解,对方同意赔偿1.2万元,但是,双方离开了派出所后,东华大厦物管处的负责人得知此事后,表示不同意赔偿1.2万元,最多赔偿3000元。江先生对此表示不满,称自己摔坏的手机价值也接近3000元,加上此番争执遭打,他因此丢掉了两个业务,损失达16万元。江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他在派出所、医院和物管处之间来回奔跑,身心都很疲累。他表示不明白自己按照正常手续办事却遭打,现在只想得到合理的赔偿和解释。
物管处:不了解真实情况
记者随后致电该物业管理处的有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肇事的保安还在他们这里,等这事处理完毕,就会开除该保安。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清楚此事的真实情况,虽然双方都到了派出所做笔录,对方有目击证人,但物管处当时没有人在场,不能确定此事的实际情况。他说该保安称是对方先动手的,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到底真实情况如何,他们也无从知晓。他还说,当天为了让派出所的人放了他们的保安,就口头答应赔偿1.2万元,但事后通知他们物管处负责人,负责人不同意赔偿这数目的金额,只愿意赔偿3000元。他说他们也没办法,既然对方报警了,就交由警方处理。
记者试图采访该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但截至发稿,还没有联系上。(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