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今年11月30日前,凡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必须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凡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据悉,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新会食品经营户台账建立工作基本完成。
为帮助食品经营户建立相关制度,从今年9月起,区工商部门加大了对建立台账的宣传,并印制一批《商品销售台账本》和《商品进货台账本》宣传册,派出工作人员逐家逐户派发宣传资料和台账,“一对一”指导经营户填写台账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购货单位、销货凭证等。据介绍,至目前为止,新会食品经营户基本上全部建立了台账。
据悉,从今年12月1日起,新会工商部门将依法对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的经营者,责令停止销售产品;对不能提供检验报告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宁园 陈彩燕)
相关链接
如何建立台账?
建立台账务必真是、完整、规范,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填写的是进货的时间。
2.商品名称:填写的是包括品牌名称和食品名称在内的完整名称。
3.生产单位(产地):对于工业加工的食品填写的是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必须是完整照抄,不能简写;对于农产品或自加工食品,必须填写产地、产地,具体到县级行政区划。
4.规格型号:按产品包装标识填。
5.计量单位:按实际进货情况填。
6.进货数量:按实际进货数量填。
7.金额:填写实际进货的总金额,要与发票与购物凭证上的金额一致。
8.购物凭证:按正式发票或收据凭证实际情况填。
9.供货单位:填写供货商的完整名称,不能只填写字号。
10.营业执照号:要按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号码如实填写。
11.联系人和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