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兆元。 樊炜 摄
“党的十七大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催人奋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我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重点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检察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兆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十七大精神统领工作
黎兆元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检察人员集体学习、理论辅导、专题讲座、调研讨论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同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任务、中心工作联系起来,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促进我市检察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十七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及为建设富裕侨乡、平安江门、和谐江门做贡献上来。
维护稳定是首要任务
在如何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方面,黎兆元认为,检察机关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今年的工作目标,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尤其要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以及敌对势力、恐怖主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新动向,进一步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和侵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贯彻十七大关于立足预防、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加职务犯罪预防,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认真做好“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化解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区别对待、依法慎重处理各类案件,更好地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为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有了全面的工作目标,还要有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检察队伍。黎兆元认为,要坚持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不断增强执法为民意识,争做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模范;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重点抓好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促进检察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提高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利用检察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此外,黎兆元还表示,将定期邀请人大视察检察工作,认真采纳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限时办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使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在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帮助下改进和推动检察工作;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努力为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通过双轨运行,确保办案的质量和公正。 (本报记者 樊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