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民陈女士接到恩平市交警部门寄来的一份“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陈女士奇怪:她从来都没有去过恩城,怎么会在恩城交通违法呢?经查,原来她的车遭遇套牌。
陈女士:
突然收到交通违法通知书
陈女士接到的“通知书”上称,“粤JMX00×两、三轮摩托车车主:该车于2007年11月6日01:50:06在恩平市恩城镇新平北路路段,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本机关运用电子监测手段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罚款350元、记5分,请在收到通知书后15天内携带本通知书、车辆行驶证及本人驾驶证到恩平市恩城锦江大道城区中队接受处理。
接到通知书后,陈女士感到很奇怪,自己从来都没有去过恩城,怎么会在恩城交通违法呢?
交警部门:
陈女士摩托车遭遇套牌
昨日,记者将陈女士的情况向恩平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反映,该中队一位工作人员立即调出电子眼当时拍下的照片,照片上显示的是一位男子驾驶男装摩托车,而陈女士的摩托车是女装的,则证明那位男子驾驶的是套牌车。
该工作人员说,陈女士可以将收到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自己的摩托车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起寄给他们,他们将对陈女士收到的“通知书”予以取消。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