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开平市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该市农村合作医疗将实行分档制,各级政府将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并全面实行住院费用及时报销制度。开平市委书记赵瑞彰参加了会议。
合作医疗将实行分档制
2007年度,开平市农村合作医疗实行市办镇管理的操作模式,参加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4%,比上年增加17.1%,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2008年,该市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和扩大受益面,考虑到各镇的发展和经济收入不平衡,将实行“参合”分档筹资。
据了解,实行分档制后,A档(一般标准档)农民每人每年缴费20元(以户为单位),三级财政扶持补助55元,最高可享受年报销1.5万元;B档(提高档)农民个人缴费35元(以村委会为单位),三级财政补助55元,年报销最高封顶线3万元。农村合作医疗以补助住院费用为主,兼顾门诊报销。不超过封顶线,在本市镇级(街)、本市级及市外公办定点医院住院的,分别报销医疗费60%、40%和30%。另外,对符合计生政策的正常分娩一次性报销100元,剖腹产报销100元。
住院费用可及时报销
为进一步简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审批程序,加快报销速度,从2008年起,在开平市镇级卫生院(长沙卫生院除外)全面实行住院费用及时报销制度。凡2008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在本市户口所在地镇级卫生院住院的,均可办理及时报销住院费用。出院时只需交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可报销部分的费用由医院先垫付,每月底医院汇总后再与镇农医办结算,这一举措大大缓解了“参合”村民因病住院带来的经济压力,缩短了报销时间。
另外,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根据省、市要求,该市还积极建立信息化管理,目前各镇电脑配置、信息化培训等工作已落实,正在进行参合人员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
保证专款专用
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由开平市财政专户储存,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开平市审计局、财政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部门每半年要对各镇(街)合作医疗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审计部门定期对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各镇、办事处合作医疗工作经办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公布上一季度本镇(街)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和住院补偿及医疗救助的情况。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三家监管,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不允许任何单位截留、挪用合作医疗资金。 (本报记者 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