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台城地区餐饮业、集体食堂的相关负责人正在与台山市卫生监督所签订《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严建广 摄
本报讯 11月12日下午,来自台城地区餐饮业、集体食堂的485位负责人和台山市卫生监督所签订了《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承诺在经营中,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并在经营过程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做到“十不”。
餐饮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做好餐饮安全工作,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餐饮行业得到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除餐饮安全隐患,巩固并进一步提高台城地区餐饮卫生水平。11月12日下午,台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台城街道办等部门联合召开台城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行业工作会议。
会上,来自台城地区餐饮业、集体食堂的485位负责人承诺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十不”:一、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二、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三、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四、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五、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蘑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六、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七、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八、不采购非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农贸市场的农产品;九、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十、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梁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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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安全
要实现“3个百分百”
本报讯 在11月7日召开的台山市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会议上,台山市卫生局提出,要通过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清查,确保该市餐饮消费安全实现“3个百分百”的目标,即: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者要100%查处,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检查覆盖率达100%。
该市各镇、场的卫生院防保科正副科长和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等40多人参加了当天的会议。
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的精神,介绍了广东省、江门市及台山市自今年8月以来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会议要求台山市卫生监督所与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防保科人员全力以赴,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清查,确保该市餐饮消费安全实现“3个百分百”的目标,提高餐饮业卫生水平,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梁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