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会区北门派出所抓获一名冒充国家公务人员,以能买到所谓公安局处理的罚没车辆为借口,骗取事主12万多元的作案嫌疑人李X光。
今年10月26日下午,北门派出所接到事主李X喜报案称,他自2006年10月8日始,被自称是新会公安分局某部门领导的“李X强”,以可以低价购买到公安局处理的罚没车辆为借口,先后骗去人民币12万多元。
北门派出所民警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布控。28日下午16时许,民警在会城北园红绿灯附近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李X光(男,49岁,会城人)抓获。经嫌疑人李X光交代,2006年10月8日在新会酒店饮早茶时,看见事主李X喜衣着光鲜,颇似有钱人,便主动上前与其搭讪。他自称叫李X强,是新会公安分局某部门领导,并称广东省东莞市市长是他的叔叔,某公安局局长是他的亲戚,认识很多高官,能低价购买到公安局罚没处理的车辆。事主李X喜打电话致新会公安分局,当了解到公安分局确有李X强此人时,便对李X光的话信以为真,让李X光帮其购买罚没处理车辆。嫌疑人李X光便以用钱疏通关系为由,要求李X喜提供相关费用,并给了事主一个账号让事主汇钱。事主李X喜于2006年10月21日至2006年12月28日,分15次,先后汇款12万多元人民币到李X光提供的账户上。之后,李X喜自2007年3月份起,多次拔打由李X光提供的电话号码询问购买处理汽车情况,每次均被嫌疑人李X光以开会、出差等种种理由回避。2008年10月26日,李X喜等得不耐烦了,来到公安分局寻找“李X强”,发现李X强并非曾经的“李X强”,才知上当受骗,遂立即报案。
经查,李X光曾于2001年11月26日,以婚介形式诈骗某大龄未婚女青年8000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李X光出狱后,仍死性不改,又干起了诈骗的勾当。(本报记者 周婕 通讯员 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