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法大春秋律师事务所的徐林英律师接听并回答。
楼上改建,屋顶漏水怎么办?
问:前些时间,我楼上的屋主改洗手间,造成了我居住的房屋屋顶漏水,我们双方交涉了很久仍没有结果,我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及《物权法》第92条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应本着相互协助、公平合理的精神,但应避免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赔偿损失。
外地人能在江门办离婚手续吗?
问:我与老婆都是外地人,后来到江门打工多年,现因感情不和想离婚,我们能在江门办理手续吗?
答:你与妻子均来江门多年,江门作为经常居住地,若双方诉讼离婚,江门的法院有管辖权;若双方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仍应回原婚姻登记地办理。
工伤后单位不同意继续治疗,怎么办?
问:我发生工伤,因单位的原因,延误了治疗,使我的病情加重,而单位又要我按照以前医生开具的休息时间期满后回去上班,不同意我继续治疗,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若李小姐现在的病情确实是工伤所致或者因工伤引起的并发症,可要求医生重新检查并出具证明,延长治疗期间或者停工留薪期间,并可要求公司支付由此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等。
下周五上午,由李立副主任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您也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本版电子邮箱:tg@jmrb.com (本报记者 韩玲群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