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6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日告诫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自律、合理定价、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委在告诫谈话中说,根据价格法及政府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食用植物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但在目前市场价格总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发改委提醒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制定调整价格,必须依法进行。
发改委依据价格法郑重告诫食用植物油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合谋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采取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的手段搞价格欺诈。
这是国家发改委本周第二次就食用植物油价格问题提醒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