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治理的大门正在逐渐开启。据悉,监管部门正着手研究机构投资者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可行性。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有关部门也在研究修订相关规章;在上证所、深交所针对上市公司内控分别出台相关《指引》的基础上,统一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工作指引也有望出台。
据介绍,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主要由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内审部门三大机构组成,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和评价“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它员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效果和效率,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相比而言,机构投资者进入公司董事会,对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来说会起到更加直接的效果。”银河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丁圣元表示,“公众对机构投资者有业绩要求,它们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之后能把投资者给予它们的业绩压力直接传导给上市公司。” (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