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10月23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和农产品流通、销售和消费环节的监管,初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保障了社会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李德元委员提出,要加大投入,按照国家实验室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提高检测手段和检测水平,增加如瘦肉精等问题的检测率,确保检测结果反映真实情况。林育光委员提出,要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面人员待遇,吸纳优秀人才,稳定队伍。余松健委员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部门很多,产业链条很长,要加大对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
凌伟中委员提出,由于农业行政部门未建立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力量薄弱,加上缺乏必要的执法手段和设备,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难以到位;经贸部门特别是蓬江、江海两区没有正式的专业的“打私”队伍,造成打私力度不足,私宰生猪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李德元、凌伟中等委员建议我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市政府要加强对“从田头到餐桌”的监管所涉及部门的领导协调,防止执法“真空”。
张有荣委员提出,整合现有农产品检测资源,由市农产品检测中心牵头,联合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等6家检测机构,建立检测结果互认的工作机制和检测信息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推动农产品检测工作上新水平;探索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时监控网络,实现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网络化同步监控;建立农产品检测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信息。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清兆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建立一个综合机构来加强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为的监管;要通过新闻媒体以及举办培训班、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层级责任制,形成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要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队伍的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让市民真正吃上放心的农产品。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在两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并将整改情况在6个月内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樊炜 李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