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先从源头上控制没有处理污染能力的重污染企业进入鹤山,其次是通过监测将一批在污染排放方面不合格的企业淘汰。这是近日鹤山召开环保工作会议提出的今后应对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两个重点方向。鹤山市长黄国常在会上要求各级政府认清污染减排形势,明确减排目标。
据悉,今年年初,鹤山市政府与江门市政府签订的《鹤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要求,鹤山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控制在1060吨以内,化学需氧量要控制在4220吨以内,即2010年该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必须与2005年持平,这意味着“十一五”时期鹤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污染物新增量必须自行消化,切实做到“还清旧帐,不添新帐”。据悉,目前该市排放总量所剩空间已经不多。
黄国常在会上表示,落实污染减排工作并不是一件沉重的事情,而是一件利于鹤山人民的大好事,珍爱家园的鹤山人民一定非常重视,所以政府要以积极和严肃的态度去处理。
针对目前的污染排放形势,鹤山市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首先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总量的产生,其次是通过全面监测淘汰一批在污染物排放方面不合格的企业。具体做法是在招商引资环节进行把关,杜绝不合格企业进入;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总量控制和减排,对该市的排污企业全面开展环境执法检查,严格打击违法排污企业,遏制排污企业利用节假日及夜晚等真空时段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黄国常强调,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业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部署上,认清污染减排形势,明确减排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抓好减排各项工作。要以环境基础设施支撑污染减排,生活污水COD排放占鹤山市COD排放量的大部分,因此,必须抓好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各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通过结构调整减排,坚决淘汰“十五小”、“新五小”行业。要以建设项目审批进行污染减排,要以环境污染整治进行污染减排,对长期超标排放的污染源必须实行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限期治理期间要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达标的,将责令停产关闭。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业要同心合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减排任务,为促进鹤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本报记者 张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