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永泽(天胜)律师事务所的衡森飚律师接听并回答。
返聘后不发养老金?
问:陈先生原在江门某企业上班,2000年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签署了返聘协议,约定工资2000元,但没有对养老金进行约定。发工资时没有发养老金给他,企业解释说因为经营有困难,到不再聘用时用一定金额返还养老金。今年初,返聘协议到期,企业称当初的返聘工资已经包含养老金,不再支付返聘期间养老金给陈先生,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职工退休后被单位返聘,按协议约定享受工资待遇。同时,有权依法享有养老金待遇,因此,该企业应返还返聘期间养老金给你。
分居3年,是否算自动离婚?
问:王小姐与丈夫结婚1年后,便与丈夫分居,如今已分居了3年,请问是否已经算自动离婚?
答:不算自动离婚。离婚只能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经自愿协商,对子女、财产作出适当安排后,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而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理由,到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而解决婚姻关系。
旅行社违约是否要承担责任?
问:国庆期间我参加甲旅行社的旅行团去湖南旅游,甲旅行社接待业务并收取费用后,发现该条线路旅游人数不够,难以成团,便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们转到乙旅行社。在旅行过程中,我发现旅游线路被擅自更改,饮食和服务都比较差,请问旅行社是否承担责任?
答:应承担责任。未经游客同意,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导致服务质量差或发生人身以外伤害、财产损失的,原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下周五上午,由广东法大春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您也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本版电子邮箱:tg@jmrb.com
(本报记者 梁莉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