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长王南健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三届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门市行政听证办法》。通过建立完善行政听证制度,今后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举行行政听证活动将更加规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依法行政得到进一步推进。
行政听证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听取、收集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其他公民、法人和组织对该行政行为意见和建议的活动。根据《办法》,行政听证包括:行政决策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复议听证、价格听证以及其他行政事项听证。
会议认为,制定《江门市行政听证办法》,是依法行政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行政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之前,先征求了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促使其作出更为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减少了行政行为的风险,维护政府的声誉;另一方面,通过行政听证程序,行政过程的公开性、透明度得以增加,从而有效预防腐败和保障相对人权益。(本报记者 冯雄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