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是民间传统登高活动的节日。在我市范围内的叱石山、白水带、圭峰山、石花山、梁金山、大雁山、鳌峰山等的高山,都会有不少群众进行登高野游活动。为切实做好重阳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市、区人民政府均在各登山活动点设立了临时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管理森林防火工作。为确保无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特公告如下:
一、进入登高活动区的人员要听从公安、护林员和执勤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二、登高点的摊档,从业人员必须按划定的区域进行摆卖。不准销售火柴、烟花、鞭炮、神香、纸宝、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
三、要自觉遵守“四不准”:
1.不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扰乱登高秩序;
2. 不准路烟和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乱丢烟头火种;
3. 不准焚烧纸宝、香烛、燃放鞭炮、烟花;
4. 不准在山上生火野餐。在山上露宿时,严禁使用明火。
四、各单位和各大、中、小学的领导要教育干部、职工、群众和学生,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或不听劝导、阻碍执勤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如因违反规定而引起森林火灾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者实施处罚,造成严重损失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江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00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