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台山市举行2007年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定标会议,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主要内容的方式投放出租小汽车运力,这在在全省县级城市中还是第一次。本次招标共投入出租小汽车80辆,分两年投入,第一期在中标后60天内投入40辆,第二期在2008年上半年再投入40辆。经营权为6年。到明年该市出租车将达到110辆,将有效缓解“打的难”的情况。
“打的难”困扰市民
台山市一市民向记者反映,前几天他准备在塔山车站乘车到东门吃饭,从下午5时40分一直等到6时20分都没等到出租车,而且下雨天有时叫出租车出现打不通电话的情况。记者在台城街头走访了解到,这样的现象并不是偶然,很多市民都对“打的难”有着切身的体验。“打的难”以及的士司机服务态度问题,一度困扰市民。
据有关人士分析认为,台山市出租行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供求不平衡,“打的难”比较普通;二是经营权结构多样化,责、权、利不明确,经营行为不规范;三是出租小汽车车容车貌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从业人员流动大、素质参差,损害乘客合法权益;四是出租小汽车挂靠经营管理不到位,重收费轻管理,影响出租小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该市投放的出租小汽车经营权采取服务信誉为主要内容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让企业对其经营方案、员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各方面进行承诺,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管理部门一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另一方面通过经营权履约监督的方式,以经济手段加强对出租车服务质量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台山市出租小汽车行业的管理,改变出租小汽车企业过去重收费轻管理、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下月底市民有望乘上新车
参加此次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招标的投标人有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台山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台山市华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台山市交通开发公司、台山市祥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7个企业法定和个人。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山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夺标,分别获得40个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
在招标定标会议上,公证人员公开审核了投标人的条件和相关文件,其中5家符合条件,为有效标书。有关评委专家对这5家出租车经营企业的经营服务方案、承诺条件等进行考核计分,作为评标重要依据,对投标单位的经济实力、经营方案、服务承诺以及投标文件等进行了严格评审,按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依次中标。经评委小组的评定,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和台山市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分别以94.36分和85.18分夺得第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
据介绍,2007年初,台山市有出租车运力74辆,今、明两年内计划共有44辆出租车退出市场,运力严重不足。本次招标将投入80辆出租小汽车,分两年投入。到明年,台山市出租车将达到110辆,从而有效缓解“打的难”问题。
投标注重服务质量
本次招标投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出租小汽车运力投放的政策执行。据该市交通部门有关人士称,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主要内容的方式投放出租小汽车运力在全省县级城市中是第一次。
服务质量招投标注重于中标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而不是单纯追求价高者得。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具体约束出租车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出租司机素质和服务水平。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其投标书的承诺进行履约经营。承诺主要包括:企业必须直接经营,不得挂靠和转让经营权。本次招标授予的出租小汽车客运经营权必须由中标人或由中标人按其中标方案组建的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直接经营,承担经营风险和经营管理责任。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出租小汽车要退出市场,形成准入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
另外,驾驶员必须是企业的员工,持证上岗,公司不得以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出租小汽车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中标企业对经营服务行为要作出明确的详细的承诺,如乘客投诉属实的、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除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违约企业的违约保证金外,企业还需要向投诉人赔偿。 (本报记者 赵可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