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0月12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12日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明年对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不会调整。
孙瑞标表示,2007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法定申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到节假日,则顺延。据介绍,截止到2007年4月2日,全国共有163万人按照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补报税额达19亿元。
开征物业税政策性较强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开征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物业税的改革工作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在对按评税价格计征物业税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加强与有关专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并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模拟评税试点,创建了符合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开发了计算机评税软件,建立了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