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开车途中,将一女子撞死,肇事者梅某竟然逃离现场,但是,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密调查,终于近日将梅某捉拿归案。
9月24日晚21时04分,在台山三合镇那金圩路段,发生一宗机动车碰撞自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肇事机动车逃离现场。台山交警大队白沙中队经现场勘查,走访附近群众,初步确认事故时间约为当天20时50分,肇事车辆为一小型汽车(俗称“微型车”),当时由台城镇往广海镇方向行驶。
根据事故时间和肇事车辆类型,台山交警大队在媒体和事故地点附近圩镇发布“协查启事”,深入公路沿线走访群众,寻找知情者。同时,该大队交管股对距离事故现场10公里的一电子监控数据进行调阅,查找可疑车辆。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警方于9月25日20时将目标车辆初步锁定为惠州市一车号为粤L84267的小型客车。
随后,通过对该小型客车车主的调查,得知该车确在台山境内,驾驶员为台山市端芬镇的梅某。在证据面前,梅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严建广 通讯员 刘质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