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9月13日召开的台山市农村卫生站建设与管理现场会上获悉,按照建设计划,今年内,该市要做到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站,配备至少一名合格医务人员,实现“每行政村一卫生站一乡医”的目标。会议还研究和部署了如何进一步加强台山市农村卫生站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与农民健康水平。台山市副市长程怀远及政协副主席、卫生局局长彭浩晃出席会议。
先试点再推广
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日,台山市卫生局制定了《台山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据了解,此次农村卫生站建设工作共分五个阶段:8月25日至9月13日为第一阶段,经过筛选,确定川岛镇甫草村委会卫生站为该市试点,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9月13日下午,与会人员到该试点实地考察了建设情况。目前,建设工作正进入第二个阶段,各镇开始参照甫草村委会卫生站,建设本镇的示范点。
在各镇示范点卫生站通过考核验收后,将在该市全面启动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工作。今年内,各镇(街)要力争做到每个行政村都设置一所卫生站,卫生站要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设有诊室、治疗室和药房,用房面积与所开展的业务工作相适应。
卫生站让百姓“小病不出村”
根据实施方案,台山市农村卫生站将实行村委会和镇卫生院双重领导。每个卫生站要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设有诊室、治疗室和药房,用房面积与所开展的业务工作相适应。服务做到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监督管理规范,农民能就近享受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使百姓可以“小病不出村”。
据悉,为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台山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由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落实农村卫生站医生财政补贴。从今年起,凡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格证及执业证三证齐全的农村卫生站,将得到1万元的财政补贴。
将设立考核机制
为了加强卫生站管理,台山市卫生局还出台了《台山市农村卫生站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管理规范、业务培训、业务情况等方面。该局将定期组织考核评价,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核拨财政补贴资金。
据悉,台山市农村卫生站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结果低于80分为不及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及格。每年先发放50%的财政补贴,剩余50%的财政补贴余额根据当年卫生站考核结果进行核发。考核结果80分以上(含80分)的,将全额发放当年50%的财政补贴余额;低于80分的,暂不发放当年50%的财政补贴余额,但给予2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后再次考核,考核结果达到80分以上的,给予补发,仍低于80分的将不予补发。此外,连续两年考核低于80分的农村卫生站,3年内卫生站工作用房达不到40平方米,三室不分、布局不合理、工作用房质量和环境较差却又不进行改善的农村卫生站,将被取消列入财政补贴对象资格。(本报记者 严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