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3日,鹤山市45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正式由司法行政部门接管,这标志着该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
据悉,今年3月,鹤山市进行初步调查得知,该市共有“监外五种人”(监外五种人是指被判决、裁定为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45人。这45人与该市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后,主管部门将由原来的派出所变为司法所。同时,在生活方面,服刑人员每个月将定期到镇(街)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思想和生活情况。在一些重大节日时,司法所会组织这些服刑人员参加劳动。此外,司法所在监管方面将更加人性化,如果有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将进行帮助。 (张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