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门市实施办法》,提高防空组织指挥能力,增强市民国防观念,我市定于2007年9月18日(星期二)16时30分至16时45分,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及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城区同时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将利用电动警报器、电视台、电台和手机短信同时发放预先警报、紧急警报、解除警报三种信号。一、预先警报发放。鸣响时间36秒,停止时间24秒,反复3次,需时间180秒。二、紧急警报发放。鸣响时间6秒,停止时间6秒,反复15次,需时间180秒。三、解除警报发放。鸣响时间180秒。请市民照常生产和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0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