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不断上涨,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者往往会陷入生活危机。今后,当发生这种情况时,我市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价格补贴,也给相关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适当补贴。记者日前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本月起开始执行。新办法将基金的征收范围由原限于蓬江、江海两区扩大至新会区及台山、鹤山、开平、恩平四市,各级人民政府为基金的征收主体。征收主体的扩大和征收渠道的增加,将使价格调节基金的覆盖范围更广,对与市民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的调控力度更大,更有效地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稳定生产的重要作用。
怎么征
通过五种途径征收
办法规定,江门市各级人民政府为基金的征收主体,各级财政部门设立基金专户,负责基金的财务管理。市本级和各市、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划入基金专户,作为基金的固定来源,如江门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万元,蓬江区财政安排20万元,江海区财政安排10万元,新会区财政安排20万元,划入江门市基金专户。各市财政安排的资金额度由各市自行确定。
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途径主要是以下五方面:一是向从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2元/平方米征收,委托国土部门代征。二是向迁入城市居民户籍者,入户时按9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征收,委托公安部门代征。三是迁入江门市区的城市居民户籍者,由江门市公安局代征。四是向开发商兴建的商品房,按3元/平方米的标准征收,委托房产部门在确权时代征。五是向燃气企业销售的液化石油气(供应民用燃气除外),按50元/吨的标准征收,由燃气企业按月缴入基金专户。
怎么缴
每月缴一次
办法规定,凡有缴交基金任务的单位(个人)及代征基金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交。按照规定,基金每月缴交一次,但每月征收的基金款项不足千元的,可按季度缴交。
另外,办法还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基金专户,负责基金的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坐支或挪用。当年基金使用节余部分要结转至下年基金专户,同时,基金应在银行开设基金专户,遇紧急需要,资金不足,可按国家金融政策规定向开户银行申请贷款。物价部门应定期向同级政府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报告基金征集和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怎么用
主要用于价格救助
除了由于物价上涨用于特殊人群的生活消费品补贴外,价格调节基金还有其他什么用途?市物价部门介绍,该基金主要是用于对困难群体的动态价格救助,即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政府提价影响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必需品动态价格补贴。另外,基金还有其他一些用途:
一是用于“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偿投资和必要的借贷利息补贴。二是对承担政府主副食品、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给予利息、仓租及其他必要费用的补贴。三是用于政策性补偿,当政府对群众生活必需品实施价格紧急措施、干预措施时,对执行相关政策的生产者、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可给予适当补偿。四因市场突发因素,造成人民生活必需品(主副食品)价格暴涨暴落时,为保障生活资料所采取的临时补贴。五是用于为保障供给、促进流通和结构调整进行的政府资助。另外还有其他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的必要支出。
【征收依据】
据介绍,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是指由江门市政府批准设立,为防止为防止市场价格发生不正常变化时,用于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价格的专项资金。
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其主要精神是:“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为防止主要副食品价格剧烈波动,大中城市要建立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基金来源可根据当地情况,多渠道筹集,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要加快价格调节基金的建立,并不断规范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据了解,早在1998年,我市就制定了《江门市价格调节基金暂行办法》,但当时基金的征收范围仅限于蓬江和江海两区。今年上半年,由于粮、油、肉、蛋等价格不断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江门市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市直低保家庭每月每人基本生活消费品临时物价补贴15元,缓解了涨价对低收入家庭的压力,价格调节基金补贴达50多万元,共有4000多户低保家庭受惠。本报记者 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