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布第98号令,公布并正式实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该局尚未接到上级的有关具体文件,但要执行是肯定的。
市质监局食品监管科有关负责人说,食品安全,人命关天,《规定》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了市场秩序,避免了不公平竞争,同时也是对企业信誉度和产品质量的一种考验。该局一旦接到上级有关文件,就会认真执行。
对于《规定》,接受记者采访的几家食品生产企业均表示有所了解,“能够接受”。恩平一生产矿泉水的企业有关负责人说,《规定》能够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好处。
一些市民听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并正式实施《规定》,都很高兴。市民赵先生说,有了这个规定,食品安全就更有保障,消费时就会更放心了。 (吕胜根 陈健强)
《食品召回管理规定》部分内容
召回包括主动召回和责令召回
《规定》共五章四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食品召回实施,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召回结果评估与监督,以及召回食品后处理,法律责任等。
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食品生产者应通过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事发的根源。在食品召回分级方面,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评估对食品召回分为三级,并根据召回级别对食品召回的具体行动作出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