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本报“律师热线”(3502630)由广东金泽律师事务所的唐亚智律师接听并回答。
员工辞工,单位扣除一半工资是否合法?
何先生咨询:他妻子是一家电镀厂的普通员工,因家中有事向单位提出辞工,但单位以未到合同期、违约为由,提出若辞工要扣除他妻子一半的工资,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复:劳动者有辞工的权利,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未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违约为由扣除劳动者部分工资的做法不合法。
肇事方不赔偿,受害者该怎么办?
王先生咨询:他是在本地打工的外地人,因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他1万多元,肇事方是本地个人,法院判决已一年多,但申请执行不到对方财产,他想问该怎么办?
答复:王先生应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方只支付部分医疗费,受害者该怎么办?
陈小姐咨询:她亲戚发生了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对方应负全责,但是对方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就不愿再支付。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追究对方的责任?
答复:陈小姐的亲戚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护理费、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如果造成残疾还可要求其承担残疾补偿金。
判决已生效,如何申请再审?
陈先生咨询:去年5月,他作为被告在一审民事判决中败诉,该判决现已生效。现在他想申请再审。他问,应该向哪级法院、在什么期限内作出申请?
答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陈先生作为当事人,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本报记者 梁莉 整理)
下周五上午,由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的梁当厉律师接听热线电话:3502630。您也可发邮件留下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以刊载的形式为您解答。本版电子邮箱:tg@jm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