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关于免除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学杂费的呼声从未断过,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该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目前,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学杂费的城市,依然不少。
为什么有些城市一定要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和学杂费呢?有的解释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的是“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也就是基础教育由县、乡财政管理的教育体制。由于义务教育阶段主要由地方政府负担,而农民工子女通常没有输入地的户口,所以无法享受由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教育经费,“要想留城读书,只能自掏腰包”。该解释的态度很鲜明,地方政府的教育经费有限,农民工子女要想在本地上学,还是自掏腰包吧。
当然,有的城市也规定,并不是所有农民工子女都要交借读费和学杂费,其前提是必须要有这些证件:孩子的原户籍证明、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暂住证、居住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固定场所证明;外来从业人员劳动手册和社会综合保险单据;计划生育证;计划免疫接种证、非起始年级学籍证明。据了解,能把这些证件备齐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大概1000个里也只有1个。
是不是农民工子女就一定要交借读费和学杂费呢?不是!2006年3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就要求,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得如此明确,只是落实起来还有一定困难,这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高度配合,如此方能消除城乡教育差别,让农民工子女也能和城里孩子一样公平地享受教育资源。
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当今世界,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中国要想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加速发展基础教育是必由之路,只有减轻民众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才能让基础教育更好地发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希望各级政府能够禀着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重视教育公平,不要让农民工子女付出更多。 (禾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