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27日《江门日报》A1版报道: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这些规定对那些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但笔者认为,要真正落到实处还有一段路要走。
目前房价居高不下,一辈子节衣缩食供一套房子,成为众多普通百姓的真实写照。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宏观调控措施,但仍然没有对房价上涨起到实质性抑制作用。另外,我国经济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但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增长幅度较小,工薪阶层、贫困家庭只能“望房兴叹”。
廉租房是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而制定的住房保障制度。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加普通老百姓、困难群众买得起的住房供应,应是执政者的当务之急。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角度而言,一个健康的房地产业并不是一个单纯追求暴利的行业,而应该是各个层次的均衡发展,这就意味着,在发展市场化的高端商品住宅同时,也要适度满足低收入者低层次的住房需求,积极推动廉租房的发展。
事实上,廉租房在许多国家都是一项重要的住房政策。以美国为例,低收入者租住符合政府规定要求的房屋时,只支付户收入25%的租金,超过部分由政府支付给出租户,而加拿大为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由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建设公共住宅,提供给低收入者租住,居住者只需支付25%到30%的租金,其余由政府补贴。在廉租房上多投资,让困难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造福百姓的“德政工程”,也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金戈